【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】針對空污法禁止10年以上的老舊機車上路,行政院長賴清德28日表示,本次修法旨在加強空污排放管制,並授權主管機關劃設空品維護區,以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能有效解決空污問題。環保署長李應元也指出,2020年起,老舊機車的排放標準必須從9000ppm降低到2000ppm,但政府不是禁止所有的老舊機車上路,只要在半年內定檢通過檢驗標準,都可以上路。
空污法三讀條文規定,政府將針對出廠10 年以上的交通工具加嚴排放標準,凡是超過應檢驗日半年未定檢的機車,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,持續未改善可註銷牌照。另外,三讀條文也明定,各級主管機關得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,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,1999年6月前出廠的柴油車或二行程機車禁止進入空品區,違者可處500元以上、6萬元以下罰鍰。
行政院長賴清德28日在院會中表示,本次修法加強有害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管制,並授權主管機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,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。此外,新法也增訂吹哨者制度,鼓勵民眾檢舉不法,並建構追繳不法利得之法源;同時要求落實資訊公開,達到全民監督的效果,空污管制將邁向新的里程碑。
賴清德強調,空污法修正通過以後,也賦予環保署及地方政府更多的執法權力,但也意味政府要承擔更多責任。後續相關配套措施及子法修訂等工作,請環保署加速辦理,以完善相關行政整備工作。
但二行程機車還有約100萬台在路上跑,若要禁止二行機車上路,恐怕會對消費者造成嚴重的衝擊。環保署長李應元28日指出,從2020年開始,凡是車齡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,都得符合第4期的排放標準,意即排放標準的碳氫化合物(HC)需從9000ppm降低到2000ppm。
李應元強調,環保署初步估計受影響的為二行程機車,四行程機車則不受影響,約有90萬輛左右的機車需受檢驗。但這並不代表10年以上的老舊機車便不得上路,「若這些機車檢驗合格,還是可以上路。」此外,政府也會透過現金補助、退稅等方式來協助業者汰換老舊機車,以減輕民眾汰換老舊交通工具的負擔。
至於移動污染抵換機制是否全部污染物質都納入抵換?李應元強調,移動污染源抵換機制只能夠抵換4種污染排放物,包括柴油微粒飽含重金屬、PAHs、戴奧辛等致癌物,並非所有的污染物都可以抵換,唯有減少有害污染排放物,才能減低空污對人體的危害。
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96%B0%E6%B3%95%E7%A6%81%E8%80%81%E8%88%8A%E6%A9%9F%E8%BB%8A-%E7%92%B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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